主题: 涉及涿州6家医院(附联系电话)!首批犬只狂犬病定点免疫点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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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0/9/12 11: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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涿州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认定涿州市第一批犬只狂犬病定点免疫点的

通 知


根据《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涿州市养犬管理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涿政办发[2020]38号)、《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全市犬类狂犬病定点免疫点申报工作的通知》(涿农字[2020]86号)等文件要求和精神,经我市各动物诊疗机构自愿申报,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动物防疫分站进行材料审核和现场验收,认定以下6家动物诊疗机构为涿州市第一批犬只狂犬病定点免疫点,现公布如下,希望广大群众积极配合,做好犬只狂犬病免疫监测工作并及时到公安部门进行犬只登记。


涿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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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涿州市发布养犬管理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涿州市养犬管理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工作方案




为深入开展“三创四建”活动,扎实推进我市创建文明城 市工作,进一步规范全市养犬行为,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公共环境,按照《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定市养犬管 理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和市委、市政 府的统一部署,自2020年8月24日至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养犬管理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特制订本方案。





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全市创建文明城市会议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以“宣传养犬规定,规范养犬行为,净化城市环境”为主线,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专项整治,督促引导文明养犬,切实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



任务目标


紧紧围绕实现全市“保省级、争全国”的文明城市创建目标,重点开展主城区文明养犬宣传,加大对主次干道、居民小区(城中村)、公共区域的巡查力度,捕杀狂犬、野犬,抓捕无主犬,劝阻违规养犬、遛犬行为,处罚犬只随地便溺污染环境的犬主,积极倡导居民文明养犬。实现全市规范文明养犬、 遛犬,主城区无狂犬、野犬、无主犬的总体目标。



组织领导


为开展好专项行动,成立养犬管理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夏德新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王磊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司法局、市发改局(主管物价), 各办事处、京南经济开发区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郭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与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沟通协调等工作。



整治区域


城区内商业大街、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居民小区(城中村)、 车站广场、城市广场、公共绿地、公园景区、商场超市、医院、 影院。



职责分工


各办事处和京南经济开发区负责成立由公安牵头,综合执 法、社区居(村)委会等为成员的联合执法组,全面加强养犬 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社区居(村)委会开展文明养犬宣传,与 养犬人签订《文明养犬承诺书》,对发现的不文明养犬和遛犬 不栓链的行为进行劝阻教育。


市公安局负责《养犬登记证》的办理和管理,负责捕杀狂 犬、野犬,抓捕无主犬,负责对不服从管理、行为过激、妨碍 执行公务的犬主依法予以打击处理。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对商业大街、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居民小区(城中村)、车站广场、城市广场、公共 绿地、公园景区以及其他室外公共场地进行巡查,负责对养犬 活动破坏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进行管理,并对犬只随地便溺污 染环境的犬主进行处罚。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犬只狂犬病的免疫、检疫和开具《宠物 防疫合格证》等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对发现患有危害人体健康 疫病且不宜救治的犬只及公安部门和养犬人移交的病犬、犬尸 进行无害化处理,病犬的扑杀由公安部门依法进行,扑杀费用 列入财政预算。养犬单位或个人须携带犬只到农业农村部门指 定的免疫接种点接种,领取《宠物防疫合格证》,免疫接种点 由农业农村部门适时向社会公布,并根据实际随时进行调整。免疫接种所需费用由畜主自行承担。


市司法局负责出动宣传车在全市整治区域内开展不间断地流动宣传《文明养犬倡议书》。市发改局负责养犬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和许可的审批。



阶段安排


专项行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1.集中整治阶段

8月24日至9月30日,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联合执法 整治行动。


 2.常态整治阶段

10月1日至12月31日,在前期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坚持标本兼治原则,公安、综合执法、各办事处、京南经济开发区等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自行组织开展整治行动。



工作措施


(一)宣传摸底


1.加强社会面宣传。各办事处和京南经济开发区负责在设 有 LED 显示屏的居民小区(城中村)、沿街商铺、超市、商场、 动物医院等区域,滚动播发电子标语;要印制《文明养犬海报》 和《文明养犬折页》等宣传材料,社区居(村)委会和公安派 出所负责在全市范围广泛张贴、发放;各社区居(村)委会协 调小区物业管理部门负责,在居民小区(城中村)设置“文明 养犬”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


2.强化媒体宣传。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报纸、广播电视、 网络等媒体,做到报纸有消息、广播有声音、电视有图像、网 络高频发,形成规模效应。市公安局负责建立养犬管理专用微 信公众号,发布养犬管理法律法规、工作动态、整治战果,提 高行动的透明度和社会影响力。


3.入户宣传。各办事处和京南经济开发区负责组织社区居 (村)委会、派出所对辖区内所有养犬居民和单位进行入户访 查,发放“文明养犬”宣传彩页,督促规范养犬。


4.排查摸底。各公安派出所要借力“百万警入千万家”行 动,负责对辖区养犬人情况进行逐一排查登记,确保全面准确, 不留死角。


(二)集中整治


1.统一时间。8 月 24 日至 9 月 30 日,每周五上午 6 点至 8 点,晚上 20 点至 22 点两个居民溜犬高峰期,作为全市统一行 动的时间段;周五以外的其它时间,由各办事处、京南经济开 发区每天自行安排整治。


2.联合执法。各办事处、京南经济开发区、公安、综合执 法、社区居(村)委会工作人员组成的联合执法组,按照各自 职能分工,由公安机关牵头组织,对重点小区(城中村)(每 天不少于 5 处),商业大街、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公园、广 场以及商场超市、医院、影院门前等公共区域(不少于 5 处) 进行联合整治。


3.配足力量。各联合执法组对本辖区重点居民小区、公共 场所的力量进行分配,确保每个联合执法小组不少于 1 辆警车、 1 辆综合执法车,并配备不少于 3 名警力、2 名城管队员、1 名 社区(村)干部,负责抓捕狂犬、野犬、无主犬,查处违规遛 犬、犬粪污染环境等行为,向犬主发放“文明养犬倡议书”, 督促养犬人办理养犬免疫登记。


(三)通报检查


在持续加大管控的基础上,实行周检查、半月通报制度。周检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市政府办公室、公安、综合执 法、各办事处和京南经济开发区工作人员组成检查组,通过走 访调查、街面巡查、核对犬主、犬只信息等方式,每周对工作 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半月通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每半 月编发全市工作情况通报,并报市领导和市政府职能部门主要 领导。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加强和规范养犬管理工作, 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改善城市环境, 促进文明和谐。各单位要迅速统一思想,高度重视,认真谋划, 真抓实干,打开我市养犬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二)突出主线,务求实效。要抓住底数摸排和执法管理 两条主线,有机结合,相互推进。对违法违规养犬行为要坚决 予以整治处理,彻底打消违法违规养犬人员的侥幸心理,扭转 我市不良风气,实现人民群众满意的目标。


(三)严格履职,讲究方法。对群众举报要及时受理,做 好记录、妥善处理,不得推诿搪塞、消极不作为。在处理具体 问题上,要以批评教育、劝导、限期改正为主,处罚为辅,灵 活运用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杜绝简单粗暴的工作方式,防止 激化矛盾。


(四)完善机制,规范管理。坚持便民服务宗旨,结合以 往工作经验,借鉴先进管理模式,从我市实际出发,逐步建立 和完善科学规范、高效运转、便于操作、效果显著的市区养犬 管理长效机制,实现规范养犬、文明养犬常态化,促进社会和 谐文明。


(五)灵通信息,及时反馈。各责任单位要从实际出发, 总结工作经验,推广优秀做法。在行动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要 及时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解决,力求各项工作步调统 一,取得实效。各派出所于每日下午 16 时前将《养犬管理集中 整治行动日报表》、《犬只信息入户摸排表》上报至公安系统 FTP:10.28.81.9/治安大队/2020 养犬管理文件夹。各办事处和 京南经济开发区要于每月 14 日、29 日向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 公室报送阶段工作情况,优秀做法和先进工作经验随时上报。市专项行动小组办公室将定期编印工作简报,报市委、市政府 有关部门主要领导。


报送邮箱

19931210789@163.com


联系人

方晓辉


联系电话

13633123118


养犬管理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分管领导名单

一、双塔办事处

双塔派出所所长:赵永健

电话:15133255555

双塔办事处分管领导:赵永健

电话:15133255555


二、桃园办事处

桃园派出所所长:李虎

电话:13303128877

桃园办事处分管领导:杨学儒

电话:13990806933


三、清凉寺办事处

清凉寺派出所所长:姚国忠

电话:13831251560

清凉寺办事处分管领导:潘彦生

电话:13930253228


四、京南经济开发区

开发区派出所所长:杨勇期

电话:15097430779

京南开发区管委会:张浩

电话:15831229052


五、农业农村局负责人:李晓东

电话:13833298639


六、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方晓辉

电话:13633123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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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犬病给患者带来哪些危害

狂犬病是由狂犬病病毒引起的一种烈性人畜共患病,亦称恐水症。狂犬病几乎感染所有的温血动物,主要宿主是犬、猫、蝙蝠、野生食肉动物等。


1、狂犬病病毒主要存在于患病动物的延脑、大脑皮质、小脑和脊髓等中枢神经系统中;


2、主要通过呼吸道和消化道传播病毒,如患病动物咳嗽、打喷嚏、流鼻涕时常带有病毒或病菌,并在空气中形成有传染性的飞沫,散播疾病;患病动物的唾液也含有病毒,如宠物和主人接吻、舔舐或者咬伤、抓伤时,病毒随着唾液进人人体内,使人感染;或者人误食被宠物污染的食物或饮水等,都可以传播疾病。


3、狂犬病的死亡率为100%。1950年--2008年,我国共报告狂犬病死亡数119983人。近5年,狂犬病报告死亡数始终处于各类传染病报告死亡数的前三位,病死率达100%。狂犬病及其导致的死亡已成为我国最为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之一。


4、人发病后中枢神经系统受损,处于癫狂状态,表情极度惊恐,最后因呼吸和心脏衰竭而亡,其惨状给家属和旁观者都带来极度的震撼和恐惧。


5、狂犬病死亡率极高使得一些被犬、猫致伤者长期处于忧虑之中,有沉重的思想负担,甚至发展成强迫症和“狂犬癔症”,严重影响其正常工作和生活。


6、发生狂犬病疫情后,狂犬病患者和狂犬动物出现攻击他人的行为,进一步传播疫情,会在当地群众中引发较大的情绪波动和一定的恐慌,给当地的社会安定带来不稳定因素。

来源:涿州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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