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贯彻全市创建文明城市会议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以“宣传养犬规定,规范养犬行为,净化城市环境”为主线,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专项整治,督促引导文明养犬,切实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
紧紧围绕实现全市“保省级、争全国”的文明城市创建目标,重点开展主城区文明养犬宣传,加大对主次干道、居民小区(城中村)、公共区域的巡查力度,捕杀狂犬、野犬,抓捕无主犬,劝阻违规养犬、遛犬行为,处罚犬只随地便溺污染环境的犬主,积极倡导居民文明养犬。实现全市规范文明养犬、 遛犬,主城区无狂犬、野犬、无主犬的总体目标。
为开展好专项行动,成立养犬管理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夏德新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王磊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司法局、市发改局(主管物价), 各办事处、京南经济开发区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郭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与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沟通协调等工作。
城区内商业大街、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居民小区(城中村)、 车站广场、城市广场、公共绿地、公园景区、商场超市、医院、 影院。
各办事处和京南经济开发区负责成立由公安牵头,综合执 法、社区居(村)委会等为成员的联合执法组,全面加强养犬 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社区居(村)委会开展文明养犬宣传,与 养犬人签订《文明养犬承诺书》,对发现的不文明养犬和遛犬 不栓链的行为进行劝阻教育。
市公安局负责《养犬登记证》的办理和管理,负责捕杀狂 犬、野犬,抓捕无主犬,负责对不服从管理、行为过激、妨碍 执行公务的犬主依法予以打击处理。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对商业大街、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居民小区(城中村)、车站广场、城市广场、公共 绿地、公园景区以及其他室外公共场地进行巡查,负责对养犬 活动破坏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进行管理,并对犬只随地便溺污 染环境的犬主进行处罚。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犬只狂犬病的免疫、检疫和开具《宠物 防疫合格证》等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对发现患有危害人体健康 疫病且不宜救治的犬只及公安部门和养犬人移交的病犬、犬尸 进行无害化处理,病犬的扑杀由公安部门依法进行,扑杀费用 列入财政预算。养犬单位或个人须携带犬只到农业农村部门指 定的免疫接种点接种,领取《宠物防疫合格证》,免疫接种点 由农业农村部门适时向社会公布,并根据实际随时进行调整。免疫接种所需费用由畜主自行承担。
市司法局负责出动宣传车在全市整治区域内开展不间断地流动宣传《文明养犬倡议书》。市发改局负责养犬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和许可的审批。
专项行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1.集中整治阶段
8月24日至9月30日,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联合执法 整治行动。
2.常态整治阶段
10月1日至12月31日,在前期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坚持标本兼治原则,公安、综合执法、各办事处、京南经济开发区等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自行组织开展整治行动。
(一)宣传摸底
1.加强社会面宣传。各办事处和京南经济开发区负责在设 有 LED 显示屏的居民小区(城中村)、沿街商铺、超市、商场、 动物医院等区域,滚动播发电子标语;要印制《文明养犬海报》 和《文明养犬折页》等宣传材料,社区居(村)委会和公安派 出所负责在全市范围广泛张贴、发放;各社区居(村)委会协 调小区物业管理部门负责,在居民小区(城中村)设置“文明 养犬”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
2.强化媒体宣传。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报纸、广播电视、 网络等媒体,做到报纸有消息、广播有声音、电视有图像、网 络高频发,形成规模效应。市公安局负责建立养犬管理专用微 信公众号,发布养犬管理法律法规、工作动态、整治战果,提 高行动的透明度和社会影响力。
3.入户宣传。各办事处和京南经济开发区负责组织社区居 (村)委会、派出所对辖区内所有养犬居民和单位进行入户访 查,发放“文明养犬”宣传彩页,督促规范养犬。
4.排查摸底。各公安派出所要借力“百万警入千万家”行 动,负责对辖区养犬人情况进行逐一排查登记,确保全面准确, 不留死角。
(二)集中整治
1.统一时间。8 月 24 日至 9 月 30 日,每周五上午 6 点至 8 点,晚上 20 点至 22 点两个居民溜犬高峰期,作为全市统一行 动的时间段;周五以外的其它时间,由各办事处、京南经济开 发区每天自行安排整治。
2.联合执法。各办事处、京南经济开发区、公安、综合执 法、社区居(村)委会工作人员组成的联合执法组,按照各自 职能分工,由公安机关牵头组织,对重点小区(城中村)(每 天不少于 5 处),商业大街、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公园、广 场以及商场超市、医院、影院门前等公共区域(不少于 5 处) 进行联合整治。
3.配足力量。各联合执法组对本辖区重点居民小区、公共 场所的力量进行分配,确保每个联合执法小组不少于 1 辆警车、 1 辆综合执法车,并配备不少于 3 名警力、2 名城管队员、1 名 社区(村)干部,负责抓捕狂犬、野犬、无主犬,查处违规遛 犬、犬粪污染环境等行为,向犬主发放“文明养犬倡议书”, 督促养犬人办理养犬免疫登记。
(三)通报检查
在持续加大管控的基础上,实行周检查、半月通报制度。周检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市政府办公室、公安、综合执 法、各办事处和京南经济开发区工作人员组成检查组,通过走 访调查、街面巡查、核对犬主、犬只信息等方式,每周对工作 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半月通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每半 月编发全市工作情况通报,并报市领导和市政府职能部门主要 领导。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加强和规范养犬管理工作, 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改善城市环境, 促进文明和谐。各单位要迅速统一思想,高度重视,认真谋划, 真抓实干,打开我市养犬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二)突出主线,务求实效。要抓住底数摸排和执法管理 两条主线,有机结合,相互推进。对违法违规养犬行为要坚决 予以整治处理,彻底打消违法违规养犬人员的侥幸心理,扭转 我市不良风气,实现人民群众满意的目标。
(三)严格履职,讲究方法。对群众举报要及时受理,做 好记录、妥善处理,不得推诿搪塞、消极不作为。在处理具体 问题上,要以批评教育、劝导、限期改正为主,处罚为辅,灵 活运用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杜绝简单粗暴的工作方式,防止 激化矛盾。
(四)完善机制,规范管理。坚持便民服务宗旨,结合以 往工作经验,借鉴先进管理模式,从我市实际出发,逐步建立 和完善科学规范、高效运转、便于操作、效果显著的市区养犬 管理长效机制,实现规范养犬、文明养犬常态化,促进社会和 谐文明。
(五)灵通信息,及时反馈。各责任单位要从实际出发, 总结工作经验,推广优秀做法。在行动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要 及时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解决,力求各项工作步调统 一,取得实效。各派出所于每日下午 16 时前将《养犬管理集中 整治行动日报表》、《犬只信息入户摸排表》上报至公安系统 FTP:10.28.81.9/治安大队/2020 养犬管理文件夹。各办事处和 京南经济开发区要于每月 14 日、29 日向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 公室报送阶段工作情况,优秀做法和先进工作经验随时上报。市专项行动小组办公室将定期编印工作简报,报市委、市政府 有关部门主要领导。
报送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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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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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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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双塔办事处
双塔派出所所长:赵永健
电话:15133255555
双塔办事处分管领导:赵永健
电话:15133255555
二、桃园办事处
桃园派出所所长:李虎
电话:13303128877
桃园办事处分管领导:杨学儒
电话:13990806933
三、清凉寺办事处
清凉寺派出所所长:姚国忠
电话:13831251560
清凉寺办事处分管领导:潘彦生
电话:13930253228
四、京南经济开发区
开发区派出所所长:杨勇期
电话:15097430779
京南开发区管委会:张浩
电话:15831229052
五、农业农村局负责人:李晓东
电话:13833298639
六、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方晓辉
电话:13633123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