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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诉求:河北保定涿州第二中学老师要求学生交钱给老师买礼物
涿州二中高三14班班主任,要求全班同学每人交10元班费,用于教师节给6科老师购买教师节礼物,全班总共63人,收班费630元,全部用于给老师购买礼物。
涿州市教体局 回复:
根据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全面调查。现将调查结果报告如下:
今年是第36个教师节,在这样一个特殊的日子里,学生们用各自的方式表达着老师的尊敬与感谢!我校高三14班学生感念老师三年高中培养,由班干部组织,全班学生自发、自愿(班干部强调不愿交的可以不交),每人出了10元钱,全班65人,共计650元。班干部为全班老师购买了600元小礼物,剩余50元。
班主任得知此事后,认为学生行为不符合上级及学校的相关规定,会造成不良影响,同时考虑任课教师与学生感受,班主任自己拿出600元,连同剩余50元,总共650元全部退还给学生,每生退还10元。
事情发生后,学校及时召开了班主任及任课教师会,重点强调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要求全体教职工大力弘扬高尚师德师风,自觉抵制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把清正廉洁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积极倡导学生及家长通过文明健康的方式向教师表达感恩、感谢之情,引领社会新风尚。
今后,我校将严格规范教师廉政从教行为,提高广大教师廉洁从教的意识,主动做好宣传引导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争取社会的支持,办好人民满意的高中教育。
日期:2020-09-15
来源/阳光理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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