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强化燃煤管控工作,巩固前期治理成效,解决反弹问题,全面提升管控水平,始终保持严打严控高压态势,坚决防止反弹回流,重点做好几方面工作:
进一步打击燃煤偷售违法行为。当前,非法偷售燃煤行为在我市仍然存在,各市场监管所强化与辖区政府合作,履行属地监管职责,确保打击流动加工、销售燃煤工作落地见效;加大燃煤储存、使用环节追根溯源;加大对县域交界处尤其是与北京市交界处的执法检查力度,做到发现一起,严惩一起;依法打击网络销售、电话销售和游击兜售燃煤行为,全面加强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同时加大我市燃煤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宣传力度。
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该局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加强燃煤管控的新举措、新方法,积极营造全民参与治理燃煤的工作氛围;及时通报相关工作,实现监管信息实时共享,严格落实罚没处置机制,查扣的燃煤一律交由相关部门归口管理,严防没收劣质散煤再次流入市场。